文物是人类历史和社会活动中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遗物与遗迹,是人民群众智慧的结晶,更是人类宝贵的文化财富。加强文物保护,对于研究历史脉络、发掘中华民族博大精深的文化底蕴、彰显民族精神、教化后人等均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如何守护好文物,是世界各国、各民族共同关注的课题,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为此采取了诸多举措。然而,随着全民性多元化旅游活动的兴起和旅游业的迅猛发展,文物保护工作面临新的挑战。我国作为拥有 5000 多年文明史的文物大国,文物保护任务艰巨;同时,我国旅游业正快速向世界级旅游大国迈进,旅游发展与文物保护之间的矛盾愈发突出。因此,如何正确看待和处理二者关系、实现相互促进,对我国这一文物大国与未来旅游大国而言,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毋庸置疑,那些异彩纷呈、精美绝伦的文物遗迹遗物,是旅游资源的核心组成部分。寻古探胜、求知求新,进而增长知识、愉悦身心,是广大旅游者的普遍诉求。人们渴望了解本民族、本国乃至人类历史,更愿以沉浸式体验感悟博大精深的文化积淀。而作为人类文化载体,见证历史发展的文物遗迹,能给予人们直观、形象、生动的感知。观赏文物古迹,使人们在游览中品味文化、激发情感,其独特的历史艺术价值,能不同程度满足人们日益丰富的精神文化需求,因而成为旅游资源中不可或缺的核心要素。
中华民族历史悠久,文物遗迹数不胜数,备受世界瞩目。文物自身的稀缺性、独特性与不可再生性,决定了以历史文化为核心的旅游资源开发具有天然优势,而旅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正在于其独特文化吸引力。地方特色与民族特色是旅游业赖以生存发展的灵魂,中国旅游业的特色在很大程度上就体现在东方特色的文物古迹上。海内外游客到访中国,核心诉求之一便是探寻中国文化体系的独特魅力。
相较于其他国家,文物对我国旅游业的意义更为举足轻重。以我市擂鼓墩曾侯乙墓为例,出土文物达 15404 件,其中国宝级文物 9 件,仅 65 件编钟便震惊世界。该墓出土文物集中外研究之大成,多项创下中国乃至世界之最,美国纽约大学教授 E.C.麦克伦在《社会生物工程》杂志撰文称其为 “世界第八大奇观”。再如北京,无论接待国际游客还是国内游客均居全国首位,除作为我国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优势外,拥有故宫、八达岭长城、明十三陵等享誉海内外的文物古迹是关键因素。此类案例在全国各地均极为常见。
基于这一现实,我们应立足实际,充分发挥文物优势,以文物古迹为核心主题,开发系列旅游产品,重点发展文物古迹旅游,助力我国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因探古求知是人类共同的心理需求,文物古迹恰好满足这一需求,故成为重要旅游资源。旅游从业者深刻认识到文物古迹的核心价值后,为吸引游客、提升旅游体验,必然会重视文物保护,力求让文物以完好状态呈现于游客面前,进而实现可持续的经济效益。文物作为不可再生旅游资源,一旦受损便难以复原,其吸引力会大幅下降,直接影响旅游经济效益。因此,为实现文物资源的永续利用,旅游部门必然会加强管辖范围内的文物保护工作。
发展旅游还能部分缓解文物保护经费不足的问题。我国文物古迹数量庞大,但国家财力有限,每年投入的文物保护经费相对众多文物的保护需求而言杯水车薪,许多文物因缺乏维修保护经费面临损毁风险。而文物古迹能为旅游区带来稳定经济效益,若旅游区从收益中按一定比例提取资金,专项用于区内文物保护,对国家和集体而言均是有益之举,且切实可行。如此一来,大批濒危文物便能得到抢救性保护与修缮。
此外,旅游的发展使大量文物古迹直接面向旅游者,让人们在游览中丰富历史知识、接受文化熏陶,既弘扬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又提升了民众文化素养。文物所承载的社会效益,能让人们深刻认识到文物的重要价值与社会意义,增强文物保护意识,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文物保护的良好氛围。
受多种因素影响,旅游业发展也给文物保护带来了一些潜在负面影响,不容忽视:
1.旅游开发的不当干预。旅游区开发在一定程度上会破坏文物原有保存环境。为完善旅游基础设施,部分地区在景区内修建道路、宾馆、饭店等设施,甚至违规开办工厂;更有甚者在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修建大体量建筑,直接威胁文物安全。
2.短视行为酿成文物损毁。部分旅游部门目光短浅,片面追求短期经济效益,对文物古迹进行掠夺性开发利用,超负荷接待游客,导致文物古迹加速老化、损毁甚至消亡,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3.随意改造引发文物破坏。部分旅游部门为提升文物吸引力,虽采取了一些维修保护措施,但因相关人员缺乏文物专业素养,不懂得文物维修应遵循 “不改变文物原状” 的基本原则,反而对文物古迹进行随意改造,使其丧失历史原貌与文化内涵,名为保护、实为破坏。
4.环境污染侵蚀文物本体。旅游业发展带来的环境污染对文物造成严重威胁:交通工具排放的废气污染景区空气,旅游设施产生的废水、废渣及船舶泄漏的油污污染水源,这些污染物对文物古迹具有强烈腐蚀作用,长期累积会严重损害文物本体。
5.游客行为造成直接损害。大量游客在游览过程中,呼出的二氧化碳含大量水分,会对洞窟、古墓、地下室等封闭环境中的文物造成侵蚀;游客的踩踏、攀登、抚摸等行为也会直接损坏文物,如埃及金字塔因长期受大量游客攀登已严重受损,北京八达岭长城的城砖因高密度游客踩踏出现凹陷松动;更有游客在文物古迹上乱刻乱画,甚至以敲砸等方式盗取文物部件,此类野蛮行径严重危害文物安全。
保护文物的核心目的是更好地利用文物,发挥其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坚持 “在保护中合理利用,在利用中加强保护” 的原则,是处理文物保护与旅游发展关系的关键。文物作为重要旅游资源,既能吸引游客、创造经济效益,又能通过旅游活动实现文化传播、教育育人的功能,同时旅游收益可反哺文物保护,形成 “保护 — 利用 — 增值 — 再保护” 的良性循环,实现文物事业与旅游事业的相互促进。
旅游业发展对文物保护的潜在负面影响虽客观存在,但我们绝不能将二者截然对立。忽视负面影响、只用不保,既不利于文物永续传承,也会损害旅游景观的核心价值,最终影响经济效益;一味夸大负面影响、只保不用,则违背了文物保护的根本宗旨,也忽视了人民群众的文化旅游需求。正确的做法是:在严格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文物资源服务旅游发展,坚持以用促保、保用结合,通过完善政策措施最大限度降低负面影响,实现文物保护与旅游发展的和谐共生。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纳入长远规划,强化宏观管控。各地政府及旅游主管部门应充分认识文物对旅游发展的核心支撑作用,深刻理解文物保护的重要意义。在制定本地旅游发展规划时,需将文物保护纳入核心内容,明确细化责任分工,完善政府宏观监管机制,为旅游区内文物保护工作提供明确指导和制度保障。
2.健全长效机制,深化部门协作。文物部门与旅游部门应建立密切协作的长效机制,形成 “分工明确、协同发力” 的工作格局。对级别较高的文物古迹实行专人负责制度,定期开展文物安全巡查;从旅游景区收益中按比例提取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确保专款专用;联合开展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专项调研,及时解决实践中出现的问题。
3.提升专业水平,规范保护行为。加强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相关人员的专业培训,邀请文物保护专家参与旅游开发规划和文物维修方案制定,严格遵循 “不改变文物原状”“最小干预” 等文物保护基本原则,杜绝 “破坏性修复”“随意改造” 等行为,确保文物保护工作的专业性与规范性。
4.科学调控客流,强化宣传监管。严格依据景区文物承载能力,科学调控客流量,避免超出最佳承载量;在旅游区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宣传展板,普及文物保护知识,引导游客文明游览;建立健全文物保护监管机制,对乱刻乱画、敲砸盗取等破坏文物的行为,依法采取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等措施,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形成有力震慑。
文物保护与旅游发展相互依托、相辅相成。只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履职尽责,全社会共同参与,文物必将既延续历史辉煌、又再现时代光彩,旅游业也必将蓬勃发展、生机盎然,最终实现文化传承与经济发展的双赢。
(编辑 周波)
文物保护与旅游发展相互依托、相辅相成。只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履职尽责,全社会共同参与,文物必将既延续历史辉煌、又再现时代光彩,旅游业也必将蓬勃发展、生机盎然,最终实现文化传承与经济发展的双赢。 |